矿石买卖合同

时间:2025-03-11 20:16:22
矿石买卖合同

矿石买卖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矿石买卖合同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矿石买卖合同 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矿粉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及其数量、价格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矿粉,数量为吨,单价为212元/吨,总价为元。

1.2 合同价款的调整:上述1.1款中的单价不得调整;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合同总价在乙方向甲方供货结束以后,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 上述合同单价及按照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需要支付的结算总价,其中已经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运输、保管、交付等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标准(GB/T18046—20xx)。

三、风险负担

矿粉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且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四、矿粉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4.1 乙方向甲方交付矿粉的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供货计划每月 吨,乙方每月实际供应数量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乙方保证无论每月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供应量与计划供应量之间有多大差距,乙方都有义务按照上述的时间和甲方通知的数量交货。

4.2 交付地点: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甲方丹东生产基地现场)。

4.3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4.2款规定的交付地点并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以后应该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视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4.4 合理损耗小于或等于3‰,在合理损耗范围内,收货数量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如果甲方收货时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大于3‰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则应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甲方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小于上述比例,按实际数量结算;甲方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超出上述3‰比例的部分,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

五、货物检验

5.1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编号矿粉中抽取试样并检验,矿粉签封后,试样保存三个月。如甲方对乙方同期编号矿粉检验报告认可,以该检验报告为验收货物质量的依据;如甲方不认可,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并且可以委托辽宁省相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如果乙方提供的矿粉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之日起45日内,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货物质量问题,视为乙方所交付货物合格。

六、结算方式及时间

6.1 甲、乙双方于每月 日前按照甲方上月实际收到的矿粉数量对乙方上月的供应量和货款金额进行结算。

6.2 年 月 日前以 方式支付货款 元,剩余货款按照实际供货数量,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结清。

七、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以上述1.1款中列明的合同总价(暂定总价)为依据。

7.2 乙方延期交付货物,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0日,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 乙方提供的矿粉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调换货物,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调换货物,并且每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够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调换货物,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7.4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自逾期支付合同价款之日起,每日应按逾期未支付合同价款数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纠纷解决方式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石买卖合同 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铝矿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破碎铝矶土矿石

二、供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矿石量7.2万吨以上,交货时间每月30日止完成。交货数量以甲方货场过磅单为准。

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矿石堆场。

四、矿石质量要求及价格:

4.1、矿石粒度:小于25的比例为90%以上,25-30的比例不得超过10%。

4.2、矿石质量:供应的铝矿石203含量≥60%,综合/=6.0,含硫量≤0.5%,水分≤8%。

4.3、基准价280元/吨,无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实际供矿量低于合同量的90%,则结算价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降5元/吨,附水超过8%,除扣除实际水份外,还按矿石净重扣罚5元/吨。

五、矿石购销单价:

矿石/以6.0为基准价,当合同期内供矿量≥4000吨时,单价为280元/吨,/每增0.1,单价增1元/吨。当矿石5.6≤/<6.0时,矿石/以6.0为基准价,/每减0.1,单价减1元/吨;当矿石5.3≤/<5.6时,矿石/以5.6为基准价,/每减0.1,单价满2元/吨;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加不限,但/减少不得低于5.3。

六、结算方式:

乙方所供矿石按月为一个结算批次。化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化验不合格,甲方有权不结算,不退货、不付运费、不支付货款及任何费用。化验结果以甲乙双方皆认同指定的化验中心所出示结果为准。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款擅自变更,必须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否则履约方有权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按上月总交易额的20%的违约金赔偿履约方。

八、其他:

1、本合同 ……此处隐藏9480个字……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

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矿石买卖合同 1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铝矿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破碎铝矶土矿石(以下简称矿石)

二、供货时间及数量: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矿石量____万吨以上,交货时间每月____日止完成。交货数量以甲方货场过磅单为准。

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矿石堆场。

四、矿石质量要求及价格:

4.1、矿石粒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矿石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基准价____元/吨,无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实际供矿量低于合同量的____%,则结算价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降____元/吨,附水超过____%,除扣除实际水份外,还按矿石净重扣罚____元/吨。

五、矿石购销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结算方式:

乙方所供矿石按月为一个结算批次。化验合格(质量要求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化验不合格,甲方有权不结算,不退货、不付运费、不支付货款及任何费用。化验结果以甲乙双方皆认同指定的化验中心所出示结果为准。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款擅自变更,必须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否则履约方有权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按上月(初始月按当月)总交易额的20%的违约金赔偿履约方。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石买卖合同 15

卖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矿石,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____________

技术指标:____________

水份:____________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10%)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

品位高于______,提价______,

品位低于______,降价______,

品位低于______,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______%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______%,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______%)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买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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