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读书笔记作文300字合集9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300字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公主宝典》。书里面的故事是按照章节进行的,其中我最喜欢“公主学校”那一章,主要是说,这所公主学校里的学生大部分是贵族出身,但每年会从穷苦的家庭抽出一位普通的幸运儿来这里上学。
一位叫布莱尔的女孩因为妹妹多次的为她报名,幸运地被抽中了。但恶毒的老师却知道布莱尔就是伊莎贝尔女王的女儿,也就是这个王国王位的继承人---索菲娅公主,所以千 百计地陷害她,并且阻挠她抢夺代表王位的王冠。老师的女儿达蕾茜发现自己妈妈的阴谋,于是暗中帮助布莱尔,最终使她成功戴上王冠,恢复索菲娅公主的身份。
这一节里出现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坚持心中的正义!”所以我认为,无论我们做什么事,都要像达蕾茜那样,坚持正确的选择,不能包庇做错的人。
在你的心目中,狼是什么样的?邪恶,阴险,狡诈?我要告诉你,我觉得狼很好!没错, 我以前也认为狼邪恶,阴险,狡诈,直到我发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狼图腾》。 这本书很厚,字也是密密麻麻的,很多人认为它枯燥乏味,没有耐心读下去。 这是一本唯一一个讲蒙古草原狼的书,蒙古人不像我们信仰龙,他们信仰的是狼,狼是帮了他们大忙。汉族人好像骨子里都怕狼,而蒙古族人,几乎天天见狼,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不怕狼,也不会去杀狼。 他们认为,草是大命,人是小命,保护草要紧。 有一种野生黄羊,吃大片大片的草,而且有很多只。人怎么也抓不到。而狼就凭着它们精湛的战术,抓住大批的黄羊。 记得以前,一个种族抢了两个中国皇帝,蒙古族以一敌十,轻松地打败了这个种族世界无不啧啧称奇。蒙古族人的战术,就是从狼身上学到的。 狼还给蒙古族提供了黄羊肉,黄羊皮……人们都把狼的战利品拿来吃,因为狼抓到地黄羊多的是,狼也吃得饱。 看了这本书,你对狼的认识一定有所改观。它们有团队意识,有精湛的技术,当然也不缺残酷。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夏洛的网》,没读几页就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书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快快乐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之间产生了最真挚的感情。然而,一个可怕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将成为熏肉火腿的命运。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任人宰割。然而,看似渺小的蜘蛛却说:“我一定会救你的。”
渺小的蜘蛛可以救一只猪,才开始我也不信。看着看着,我终于相信了夏洛,渺小的蜘蛛真的实现了它的诺言,在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和“谦卑”这几个被人们视为奇迹的文字,然而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而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看了这些字的人们,纷纷地说:"威尔伯是只王牌猪,他多么的了不起,多么的光彩照人,多么的谦卑。”夏洛虽然是一只蜘蛛,很多人讨厌的蜘蛛,就像我,可是读完这本书后,我就不那么讨厌蜘蛛了。
多么感人的故事啊,我为一只不求回报的蜘蛛而流泪,为一只珍惜友谊的小猪而流泪,一只蜘蛛能编织出爱的网,看了以后我得像“夏洛”一样给任何人带去温暖的爱,要学习“夏洛”无私奉献的精神,要勇敢,要坚持。
最后一章慧姻国游记的慧姻国是一个人兽颠倒的社会。
作者写的慧姻就是有智慧的马,身强体壮,体态俊美,行动迅速。它们有节制、勤劳、清洁,热爱运动,很有灵性,也很有礼貌,十分真诚,举止有条有理——总之像现实社会中的人一样。它们也有许多超出人性的地方,它们热爱自己所有的同类,且不受感情和利益的歪曲和蒙蔽。
野胡是一种人形动物,作者将它写的`脏、臭、贪婪刁蛮。
实际上,作者是以这荒唐的描写讽刺、痛斥自己身处的荒唐的时代,显示的是斯威夫特的悲观,对肮脏社会现象的厌恶。
我觉得作者写慧姻的理性是为了反衬出野胡的低级,又影射出现实社会中人性的多重弱点。
前几章节里,人与人的比例,地点的虚实对应,各种物品的尺寸都很清晰,但到了这一章里通通消失了。我认为应该是慧姻国是与前几个幻想国度不同的地方,可以说是另一个世界,所以不需要这些,只要简洁明了地写出人兽颠倒的概念就行了。
同学们,《弟子规》大家都读过吧!但是,我们按照书上的去做了吗?
今天,我读了“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从中,我知道,我们要向他人学习,作业是学习的根本,有时间就要去学一些有益的知识,读到这时,我想起来,在生活中,我是不是这样做的呢?但是,想起那些事,我就失望的对自己摇了摇头。
在生活中,别说向他人学习了,我连当时自己要报的英语班都没心情去学,更何况去哪里获得知识了。说到写作业,那我更失望了,我每天都在玩,写作业对我似乎就不是一回事,就说这次暑假吧,都快开学了,我才刚刚写完,在余外的时间去学习,那就更别说了,我非常爱看电视,一有空就看电视,爸爸妈妈一直说我,我都不当回事。
今天读了这段话,我深刻的懂了其中的意思,要努力去做。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人,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
西游记这本神魔小说,结合了中国三千多年的历史。其中四个人物主角各有所长。在《西游记》的故事情节中占了很重要的位子。
孙悟空是一个勇敢机智,嫉恶如仇,非常大胆的一个人。但是“大闹天空”时正因为它的冲动,出了大祸!在每次唐三藏误会孙悟空,如“三打白骨精,”时孙悟空都以善良的心理和痛苦的折磨一次次去保护唐三藏,而每次的保护都被唐三藏误会。我读到这时,不由得心起一分的敬意,好一位有勇有谋的斗战胜佛啊!
每一次降妖时,孙悟空总是第一个冲前头,以大圣之名,恐吓小妖!这里可以显出大圣的自尊心很强,非常的高傲!但是一路走来不管遇上什么妖怪第一个不会像八戒一样贪婪胆小,临阵脱逃。也不像沙僧一样没有头脑。更不像靠人保护的三藏,只会一计心头策,便开打!——俗话说:“好战”!也有谋!三借芭蕉扇时,第一次不成功,第二次又借——不成功,第三次再借,以这样的毅力最终借到芭蕉扇!悟空不像八戒一样,半途而废,这就是取经成功的主要关键!
孙悟空不仅足智多谋,善于想办法还好斗,以斗战胜佛的名义真是让人敬佩!
西游记中的人物非常的引人注目,他们各具特色,在取经路上相互合作的团队作用。
<<丁丁当当黑痴白痴>>是曹文轩写的一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户人家生下一个小孩叫丁丁,他们非常高兴,可是,乡村里的人通过种种事情发现丁丁是个傻子。比如:别家的小孩都可以从一数到一百了,丁丁连从一数到十都不会。虽然是这样,但是傻里带着一丝懂事。他在夜里帮奶奶找回了拐杖。过了不知多少天,旺家又生下一个孩子叫当当,他们非常期待,可是期待落空了,当当也是个傻子。
其中我觉得‘失火了’那篇非常感人。丁丁和当当在玩火柴,把火柴点着了,把一个地方烧了,有几个人看到马上来救火找人,经过他们的努力,火终于被熄灭了。事后知道是丁丁和当当干的,村里的人饶不过他们 。他们的奶奶为了丁丁和当当,跪地向村里人道歉。这一幕我非常感动。
《百年孤独》被称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之著”。它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读完,书中病态的孤独,形形色色的畸形人格,漂浮在我的四周,久而不去。
书中的人物霍·阿·布恩帝亚本是一个勤恳务实、富有创造力的人。但由于他错误地对科学和求知痴迷,炼金术,上帝铜版照片……他完全发了疯,所以他是个孤独者。
他的妻子乌苏拉是个闪烁着母亲一切美好品质的妇女。在我看来,她其实就是这个家族的地基。整部书都是她忙碌的身影,这个女人的身上拥有着另一种孤独感。
我想全书最悲哀的人物莫过于布恩帝亚的次子奥雷良诺了。他发动了无数次的武装起义,却都无果。所幸命很大,躲过了埋伏、暗杀以及枪决,顽强地活了下来。但活下来也许才是对他最大的折磨。他痴迷于做小金鱼,反复不停地做,就如同对于炼金术的痴迷。
书中的人物无不充斥着孤独感。这也许正是作者想要对我们表达的,这个家族的孤独性给整个家族带来了毁灭。同样,这个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的家族也象征了当时的社会。或许作者正以此书来表达自己对拉美民族共同团结,摆脱孤独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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